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运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2-05-231483人浏览
根据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温交安办〔2012〕5号)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决定于2012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围绕道路运输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集中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确保活动正常、有序、有效开展,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市处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吴光福处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安全办。各县(市)运管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类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运管所要以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四个活动时间及活动要求组织相应的活动。
6月4日至10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1日至17日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6月18日至24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要以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等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对象;以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工程工地为主要场所;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组织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重在预防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黑板报、电子信息牌等宣传工具,通过发放交通运输安全资料和卡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和青年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集中报道行业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掀起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高潮。
(二)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近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三防”应急工作。汛期将至,各单位要把“三防”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三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
2.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严管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完善细化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等七个重点,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有效开展。
3.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按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部署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于6月18日至24日(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三防”预案的演练。要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锻炼队伍,及时发现问题、查找漏洞,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正确应对。
三、及时总结,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运管所、有关科室要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包括附件2统计表)分别于5月10日和7月1日前通过OA电子邮件报送市处安全办。
附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