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征集"最美方向盘"活动创建口号的通知
2014-06-302961人浏览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计算机通信网专递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电子文件
流水号:电子文件(运管局)〔2014〕29号 紧急程度:
签发人:胡群力 发送时间:2014年6月13日
抄 送:厅人事处
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征集"最美
方向盘"活动创建口号的通知
各市运管局、杭州市车管局、宁波市客管局,义乌市运管局:
为配合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最美方向盘”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展示行业精神风貌,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激励从业人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提高行业的社会美誉,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征集“最美方向盘”活动创建口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主题要求
创建口号应根据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最美方向盘”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奉献、惠民、服务”的浙江交通精神,从道路运输行业日常服务内容和工作目标中找寻提炼,用以提振从业人员士气,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最美方向盘”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创作要求
1.对行业文明服务要求的概述:凝炼意境,体现行业文明服务的整体目标或方向,主要用于行业整体宣传,例:“人便于行、物畅其流”、“厚德承运、通达高远”、“依法行政、高效惠民”。
2.对行业文明服务特色的表述:指向性强,体现行业文明服务的特点或具体要求,主要用于车身张贴以及悬挂在客货运场站的横幅、标语,例:“驰骋千里、畅达万家”(物流场站)、“流动名片、增色天堂”(出租车)。
(三)其他要求
1.各市运管局要高度重视创建口号征集活动,将之作为“最美方向盘”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2.应征口号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若产生纠纷则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后果。
3.应征时,口号创作者须一次性、排他性将著作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无偿转让给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征集方式
省局将利用《交通旅游导报》同步发布创建口号征集活动信息。运管系统应征的创建口号需填写《“最美方向盘”活动创建口号应征表》(见附件)报各市运管局(杭州车管局、宁波客管局单独报送),经各市运管局整理后,于6月30日前以OA邮件方式集中报省运管局人事处(联系人:王晟 电话:0571-85260174 ;610153)。
三、口号展示
为鼓励运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思广益,积极创作创建口号,应征的创建口号将择优在《交通旅游导报》以“创建口号+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应征说明”的格式分批次进行展示。
附件:“最美方向盘”活动创建口号应征表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附件
“最美方向盘”活动创建口号应征表
口号内容
创作
说明
词面解释
行业关联
设计理念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请务必逐项填写创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