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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发布夏季安全行车提示

2013-06-261175人浏览

2013年05月25日12:55    来源:公安部网站 

小满节气的到来,标志着夏季正式开始,气温逐渐升高、雨天也渐渐增多,尤其是近日南方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对行车安全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夏季天气及道路交通特点,公安部交管局发出夏季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出行前应对车辆做全面检查

  夏季天气炎热,谨防车辆自燃,注意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

  夏季路面温度较高,出行前请注意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和轮胎气压,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应及时更换,轮胎气压不宜过高或过低。一旦发生爆胎要保持车辆直线行驶,缓慢减速停车,不要猛踩刹车。同时气温升高会导致车辆内蓄电池的电极和内部零件在高温下氧化,导致蓄电池缺电,损害发动机性能,夏季应注意及时检测蓄电池。

  雨天行车安全第一

  夏季雨雾天多,请提前检查刮水器,刮水片如有裂纹,会造成雨水刮不净或刮水器异常抖动,影响安全驾驶,应及时更换,并及时加注玻璃清洗液。

  近期南方地区降水较多,在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着前车路线行驶。遇有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请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一次性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雨雾天能见度降低,驾驶车辆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切忌疲劳驾驶

  夏季气温较高,驾车出行容易产生疲劳感,请保证睡眠充足,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习惯睡眠时间行车。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驾驶长途客车,请注意停车休息。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行车途中长时间使用空调制冷,会造成密闭车厢内空气混浊,容易头晕倦怠,宜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气,保持良好通风。

  夜间行车增多,规范使用灯光

  夜间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货车驾驶人应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要长时间占用内侧车道,防止车辆被追尾。客车驾驶人请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超过白天正常限速的80%。

  保持好心情,快乐出发平安抵达

  夏季天气闷热,容易心情烦躁,请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

  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夏季驾车出行,请勿贪图舒适和凉快而不系安全带或穿拖鞋驾驶、边开车边吃冷饮等,以免影响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