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7月召开
2010-06-171012人浏览
物联研字[2010] 51 号
关于召开“第八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有关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物流业管理部门,投资、咨询、教学、新闻单位,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
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我国物流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政府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制造业、流通业、农业等产业物流受到重视,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掀起了新一轮高潮,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倾向性的问题。
为交流新形势下我国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分析突出问题和发展趋势,为产业物流与物流园区提供交流与合作机会,引导物流园区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决定举办“第八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1日(周三)报到,22日开会,23日参观。
地点:辽宁大厦 电话:(024)86809293 86081839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
二、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产业物流与物流园区发展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通报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进展情况及政策思路。
(二)交流各地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
(三)邀请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及部分工业企业代表,与物流企业和园区进行专题研讨和业务对接。
(四)邀请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及部分流通企业代表,与物流企业和园区进行专题研讨和业务对接。
(五)组织物流项目展示、交流与推介活动。
(六)考察当地物流项目。
三、邀请参会人员
(一)各地物流工作分管领导及物流工作牵头部门代表;
(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及工业企业代表;
(三)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及流通企业代表;
(四)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管委会及运营单位代表;
(五)各类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代表;
(六)各地物流行业社团组织及物流企业,物流教学、研究、投资咨询、新闻单位代表。
欢迎各地政府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行业协会组团参加。
四、关于“物流园区创新案例”征集与交流
本次会议将组织“物流园区创新案例”的征集与交流活动。凡在园区规划、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政策某一方面,有特色的案例均在征集范围。内容包括,运作情况、创新特色、经验教训和思路体会等(限3000字以内)。大会将选择部分优秀案例作经验交流,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供选择重点支持项目决策参考。 以上案例只接收电子版,邮箱地址:cslyjs@163.com。截止时间:7月9日。
五、资料及其他
(一)本次会议征集以下材料,免费编入《代表手册》:1.各地贯彻国务院《规划》实施细则、最新物流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2.对物流园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限2000字以内); 3. 工业企业、流通企业重点物流需求(限1000字以内);4. 物流项目招商说明(限500字以内)。以上只接收电子版,邮箱地址:cslyjs@163.com。截止时间: 7月9日。
(二)物流园区(基地、中心)需提交《调查表》(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详见附件二、三)。
具体会议联络请见附件三。
附件1.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基本情况调查表
2.第八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报名回执
3.第八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参会报名指南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